在抢劫过程中受到被害人男朋友用砍刀砍伤是否可以重新协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7:13:58
是这样子的,我的一个朋友在一天晚上抢了一个女孩子的包,在抢的时候那个女孩子就一直大喊大叫,正好在她家楼下,又巧被那个女孩子的两个男朋友听到,我那个朋友抢到包之后就惊慌失措的跑进一个巷子里,她两个男朋友于是拿起一把刀就向我朋友逃跑方向跑去,没想到我朋友逃跑的那个巷子是死巷子,跑不掉的,就在那个女孩子的两个男朋友的距离离我朋友只有一米远时,我的朋友就当场把所抢的包扔给了他们,其中有一个男的接过包之后撑住我朋友的手给砍伤了,之后我朋友就求他放过他,接着又砍了第二刀,后看到我朋友倒在地上然后才停下来的,我朋友被砍得很惨,左手都被砍断了,血管,神经全都断了,在医院住了12天的院就被带走了。现在就是说我们去找了医生,医生说的确我朋友的手很严重,还需要动2次手术,并开了证明,现在双方都被刑事拘留了,可以双方在次协商不,或我朋友能不能保外就医不,

不属于正当防卫,在犯罪嫌疑人投降的情况下还砍,那就是虐待俘虏,幸好你朋友没拿刀,拿刀的话是10年起的,不过这个都没什么事,送点礼就OK了,最后说一句,你那朋友没什么智商吧,在小区里抢劫?????活该~~~

可以协商,各自承担一部分医疗费。也可以保外就医,医好了再量刑。

不过你那朋友也真是活该,抢劫犯是没脸向世人伸张正义的。所以他只能自吞苦果,自认倒霉了。

恶心,花钱找律师去。

活该。

不存在正当防卫,或者说防卫过当了。

还是,活该!!

砍断最好免得再强,老天有眼

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