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下了不予立案书但未说明理由,可我冤屈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22:34:13
一审我未申请,也没有进行伤残鉴定,可案卷中有法官杜撰的伤鉴书,关键所在是受害者器官摘除等许多重要事实都未写进去,直到现在八一我都没有进行伤残鉴定,中国的法律真的是一张纸上谈兵空文吗?那官司还有打下走吗?老百姓的权利在那?以人为本又如何讲?我们盼望啊,盼望.

你这个案子应该是申诉案件,要有新的证据才能重新受理,如果你确实没有进行过鉴定,那所谓“法官杜撰的伤鉴书”就是你立案的证据,有证据证实伤鉴书是假的,就放心的告吧,纪委、检察院优先去找。

高院阿,向国务院或人大代表反映,当然这是壮大运。有人找人,没人等机会,政策方面的。

你不申请鉴定,法官只要头脑正常不会私自制作鉴定书的.
如果他为了私利而造假,就涉嫌犯罪了.你到检察院报案吧!

可以 向全国人大申诉。

如果你已经是二审终审,那就你没办法了。我国是实行两审终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