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巴西结婚移民条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7:47:10
请问如果和一个巴西人在当地结婚,可以不用两地分隔,而在当地申请居留吗?

为便于中国公民了解申请巴西永久居留的有关规定,现将中国驻里约热内卢总领馆了解到的信息摘登如下,供参考。

一、巴西永久居留的审批权在司法部,由该部外国人事务处受理申请。永久居留证(俗称“绿卡”)有效期一般为十年,到期后可顺延。获永久居留者,连续两年以上未在巴居住,即丧失永久居留权。

二、享有申请巴永久居留资格者为:持短期签证的外国高级学者、技术人员、研究人员或科学家;因连续两年以上未在巴居留而丧失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有巴籍配偶;有巴籍子女;家庭团聚。

三、需提供的材料:

(一)有巴籍配偶者

1、结婚公证书复印件。

2、巴籍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未与巴籍配偶事实或法律上离异的声明(需夫妇双方签字并做签字属实公证)。

4、在国外结婚者,需提供经巴驻外领事机构认证的结婚公证,并附有巴法定翻译的葡文译文或驻巴使领馆出具的译文与原文相符的公证,并在巴公证处做婚姻状况登记。

5、子女(外籍)的出生公证复印件。该公证需经巴驻外领事机构认证,并附有巴法定翻译的葡文译文或驻巴使领馆出具的译文与原文相符的公证。如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外籍)无父亲或母亲抚养,需提供其监护人证明。

6、巴联邦警察局出具的司法调查意见。

7、缴纳办理永久居留手续费的凭证(可网上查询www.dpf.gov.br)。

8、申请人护照全部页复印件。

(二)有巴籍子女者

1、巴籍子女出生公证复印件。在国外出生的巴籍子女,需提供经巴驻外领事机构认证的出生公证,并附有巴法定翻译的葡文译文或驻巴使领馆出具的译文与原文相符的公证,并在巴公证处做出生登记。

2、巴籍子女由父母监护和抚养的声明,需夫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