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没有服从用工单位管理,认真执行各项制度,被用用工单位开处.工资应该怎样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17:17:17
劳动者没有服从用工单位管理,认真执行各项制度,被用用工单位开处.工资应该怎样算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工厂管理规定有违反法律法规,那就不可以处罚员工。如果工厂因此开除员工,不仅要支付工资而且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工厂各项制度都合理而且和工人有充分沟通,工人没有按照制度执行,那么可以给出警告并告诉相关规定。如果再违反,则可以进一步处罚。严重警告或开除。当然这些必须很明确的在厂规或公司规定中注明。因为在劳动法中,员工只能依法开除。也就是讲,工人只有在几种法定条件下才可以开除。针对员工不执行有关规定,只能按照“严重违反厂规”的法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工人只能获得他应得的劳动工资而没有经济补偿金。

本人补充回答如下:
1、首先要看用人单位的管理要求是否有明确的依据,如有那就看该管理依据--其实就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如果违反则劳动者有权不予遵守或执行,用人单位不能依此开除员工,否则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权利,具体可要求用人单位撤销开除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次,如果你违反的管理规定是单位依法制定并公示的,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那就要看你违反规定的情节有多严重,是否足以导致用人单位开除你。另需说明的是,用人单位辞退或开除劳动者均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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