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可以得到劳动法所规定的补偿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1:28:24
我想请问一下各位,我家人在一家小老板的公司工作十几年,但是工作没有签任何合同,现在又想辞职,而老板不同意辞职,请问一下按劳动法工作十年以上可以得到一些补偿,但没有签合同可以采取什么办法得到一些补偿金呢.
麻烦详细告诉我该怎么样做才可以得到所应得的补偿 ,但是没有签定任何合同,如何是辩解你在此公司工作十年以上呢?而且这样的话劳动所会来管理这些事情吗?

1、根据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而你工作十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14条第4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那么基于以上2点,单位即没有与你签订合同,也应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所以依据82条需支付你双倍工资。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赔偿标准: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虽然没有合同,但是属于事实劳动关系,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后,您亲戚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并要求补偿。休息收集为其工作的证据。

1 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2 公司有违法原因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

1.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就有一个双倍工资,不超过11个月。

2.经济补偿金可以是要,08年以前的,一年或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08年以后的,不满半年按半个月工资算。

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随时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