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被抓进戒毒所(复吸)但是患有肺结核,有没有法律说可以保外就医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19:43:03
复吸被抓进戒毒所了,但是患有肺结核一直在治疗中的,不能断药,被抓进戒毒所就得不到治疗。请问各位网友,有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这样的情况可以所外就医呢?
患者身体一直不好如果得不到治疗可以会引起其他病变。所以家人都想近快把他从戒毒所取出来。
患者身体一直不好如果得不到治疗可以会引起其他病变。所以家人都想近快把他从戒毒所取出来。
强制戒毒又不是被判刑,何来保外就医一说?
但是你们可以将实际情况和解毒所说明,看看是否可以从人性执法的角度允许其外出就医??
另外,友情提醒:就我的工作经验以及对吸毒人员的了解来看,采取注射吸毒的人员患上肺结核,应当考虑去检查一下血样,排除艾滋病感染的可能性。
如果有严重器官损伤、体内存在异物有生命危险者、高传染性疾病患者,进所时体检时就不会收了,你这种情况可能是体检时没检出来,可以去戒毒所申请做一个痰检,如果确实传染性高可以的。我在从事戒毒康复治疗工作多年,经验丰富,戒毒方面的事情都可以来问我,更多戒毒方法和我的详细资料请点击右下方我的用户名,在用户资料里有介绍,请加我详聊
可以申请所外就医
社区戒毒
急性传染病的
戒毒所开始就不会要
可以保外就医的。
保外就医的条件: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 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