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专业人士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4:37:20
这是一个民事纠纷,在去公司的路上,有辆车横在路上,导致朋友没办法过去,朋友按了喇叭,前面的车子动了一下,熄火了,再按喇叭,还是没反应,年轻气盛啊,冲过去就踢人家车子了,把车门踢瘪了,车主还是没有反应,
一拳头砸在挡风玻璃上面,玻璃竟然裂了(汽车是捷达的,不过这玻璃也太脆弱了),车主坐不住了,下了车,争执中有推搡的情况,但是绝对没有人员倒地啊这种事情,言语中肯定有粗话,然后报警了,那个车主说胸闷,去医院检查了,什么毛病没有,硬说不舒服,挂了几瓶水,在派出所的时候协商好是由朋友维修提瘪了的门,另外更换玻璃,结果因为维修处是朋友找的,那个车主进门就问有没有营业执照,然后就走了,自己去4S店修了车,现在还在处理中,因为那个车主一直声称自己身体没好,还频繁进出医院。
像这种情况,是怎么个处理方法呢,要是闹到法院,倒地谁是过错方呢,赔偿的话,是按照他以前的垃圾玻璃的价格赔偿,还是按照他自己维修的价格赔偿呢???
望专业人士给出专业的意见。
还有他的医药费啊这些,朋友要不要承担呢。

您好:
这种情况下您的朋友应当负全部责任,但也不能由着那位车主讹诈。
由于是您的朋友进行的加害行为,他是过错方,赔偿的话如果您的朋友能拿出原玻璃非4S店玻璃档次的证据可以按原玻璃价格赔偿,但如果没有证据(说实话这证据很难拿到)就是按他的维修费用赔偿了。
至于车主的医疗费用,建议您的朋友直接要求医院鉴定,他不是当天就去医院检查了吗?以那天医院开出的病历,收据作证据,除了检查费用,其他的您朋友都没必要承担。
希望答案对您有帮助

最终要以他们在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为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物损应以实际收到的损失为准。医药费合理的部分按过错程度承担。

1.按有关规定,先动手的一方承担责任,你的朋友踢车行为在先,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一件小事,闹到法院,费时费力,不划算,建议赔偿相应款项了事(应该按照维修的价格赔偿,以维修发票为准,但不应超出合理的范围)。
3.承担合理的医疗费用,

先动手的一方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