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试用期培训完走人 我是否能让他赔偿损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02:21:54
员工尚在试用期中 给他去外地培训了一下 回来却说要辞职了.
事先没约定在培训完后他要履行的协议费
这样的话 我能让他赔什么?
误工费,招聘费 给他人事代理的钱 再加培训费?
以上这些费用具体是什么定?

试用期员工和雇主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且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但是如果你能够证明你对他经行了培训,比如说培训的计划书,外地培训吃住费用的发票或者其他什么证明,是可以要求员工原价赔偿的。
招聘费、人事代理费应该也可以,只要有证据。
至于误工费,除非他的突然离开给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否则您还是算了吧。

BS一下现在的BOSS。。。!要是你那好的话鬼都不会走。。

如事先没约定在培训完后他要履行的协议费,有发票或者其他什么证明也不能索陪。除非你可以证明他是故意欺骗,即在去外地培训前已经决定回来要辞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