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样继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03:04:12
我妈妈三年前去世,妈妈去世一个半月父亲开始购房,购得现在的住房.(户名为父亲的).然后父亲与继母再婚.再婚不到两年,今年父亲去世.我没有兄弟姐妹,亲妈的父母早已去世.我只有奶奶.现在我,奶奶.继母我们三个生活在父亲的这套住房里.继母与我家也没有什么感情,我们相处的并不好.继母还和我奶奶打架.
请问,我该怎么办?我们的房子能怎么分?

按照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因此,该房产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在他去世后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你奶奶、你继母、你和你的兄弟姐妹都有继承权。该房产由全体继承人平分。
如果实物不能分割,可以对房产进行价格评估后,由其中一个继承人取得房产,再将差价款付给其他继承人平分,或者将房产拍卖后平分售房款。

如果房屋是在再婚前全部出资购买,那么继母、兄弟姐妹、奶奶均为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割。

首先,房屋是在婚前购买,而且也没有经过长时间的共同使用,应当认定为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则继承人为你、奶奶、继母。三人应当平均分配这套房产。
其次,你是否成年?如果成年,你可以分的房产的价款;如果未成年,则你所分割的部分就得由你的监护人代管。而依照法律,即使你与继母无甚感情,她也应当会成为你的监护人;那么最可能的就是你与继母得到房产,而支付三分之一的房款给你奶奶

现在有些老人再婚是不办结婚证的,看看你父亲有没有办,没有办的话,你继母就没有继承权,如果办了,就没办法了,她有继承权.

如果你父新办了证,你们三人都是法定的第一继承人,继承权一样大,看能否协商了.

如果你继母有结婚证,他就有分割权利,否则没有。另外还要看你们三人的年龄大小,如果没有劳动能力的或者没工作等等原因,都可以多分一些的。如果你继母有继承权,他的直系亲属也有权利分割的.如果不是很清楚,建议你咨选律师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