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达人帮忙处理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1:27:30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在外地求学 在体育场踢足球时(非正式比赛)时使一名大四学生锁骨骨折(非恶意犯规) 那名学生让我 赔偿医药费和营养费 我应该付全部责任吗 医药费要由我全部承担吗 我们学校每个学生都有保险啊 请帮帮我 本人在外地 求各位达人帮帮我啊 帮我妥善处理啊 帮帮我吧

1、这件事你最好是请老师代为处理较好,否则对方漫天要价对你很不利,而且如果对方先去找老师的话,同样对你有影响;
2、从判例上讲,如果是体育比赛的话,发生了非故意的犯规致对方损失的,是不用承担责任的。这对非体育比赛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3、本例,对保险以外的对方损失,给予部分赔偿即可。

足球这种体育运动是双方对抗的,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作为成年人,在从事这项体育活动时应当知道相应的后果,对于受伤也应当是能够预见到的.而且,你也是在踢球时的正常碰撞,并非故意行为.因此,不应当要求你承担伤者的全部费用,但你应当对其适当补偿.
既然有保险,就可以去办理赔啊,不过要看下这是否属免责条款内的,这就要看保险条款了.
有用太过担心的.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

只要你不是故意去伤害对方你就无须负法律责任.因为体育运动本身就带有一定的风险性.作为一名球员对此是应知的,而他自愿参加比赛也就等于自愿承担了比赛中的风险.这在英美的侵权法上叫做"自冒风险",侵害人是免责的.在大陆法系这被称为"受害人同意".在我国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受害人同意的抗辩事由,但在实践中也是按当事人没有过错而不用承担责任的.所以你不用担心的.当然你出于同情,去看望一下对方或给对方一些钱,也是可以的.也有利于事情的解决,符合人情事故.但不是承担法律责任!
至于对方有无买保险或是否能获得保险赔偿和你都没有关系的.

有保险就好办了!你只需将保险金与医药费和营养费向差的那端补上在赔人点精神损失费就行了,3万元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