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纠纷请大帮忙怎么样可以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2:45:12
事情是这样的,我母亲二十多年前为了能进一家国家单位(当时她已经是
一个残疾人了,小时候因为父母没有照顾好,得了小儿麻痹,行动一直都
不方便,在加上婚姻上又不如意,丈夫对她非常不好,自己身体又不好,
那个国家单位领导,妇联,都已经许可,我母亲可以接这个工作,但是家里人
一直反对,所以当时我母亲就对家里人(她的父母,兄弟姐妹)承诺,她
的妈妈,以后生老病死的费用全部落在她一个人的身上,还立了字句,
(但是这个也是被强迫的,是家里人强行立的字句)
二十多年后,我母亲离婚多年,腿因为年纪关系更不如以前了,前段时间
还出了一场车祸。而且
年纪到了,已经退休了,退休金因为二十年前的事情,耽误了,上岗时间
错过了,所以退休金不多,几百快,我今年20岁,失业,
但是我的外婆,前几天,因为自己不小心摔伤了头,住了院,1个星期花了
4000多块钱,这时候,我母亲以无经济条件(她没有房子)希望兄弟姐妹
(6个)能一起分担,但是他们却翻出了二十年前的旧帐,他们说不会分担
我母亲现在的情况我觉得是属于特殊情况了,是不是可以告他们,以前的
字句,是不是可以视为作废???
请大家帮忙谢谢了。
一个残疾人了,小时候因为父母没有照顾好,得了小儿麻痹,行动一直都
不方便,在加上婚姻上又不如意,丈夫对她非常不好,自己身体又不好,
那个国家单位领导,妇联,都已经许可,我母亲可以接这个工作,但是家里人
一直反对,所以当时我母亲就对家里人(她的父母,兄弟姐妹)承诺,她
的妈妈,以后生老病死的费用全部落在她一个人的身上,还立了字句,
(但是这个也是被强迫的,是家里人强行立的字句)
二十多年后,我母亲离婚多年,腿因为年纪关系更不如以前了,前段时间
还出了一场车祸。而且
年纪到了,已经退休了,退休金因为二十年前的事情,耽误了,上岗时间
错过了,所以退休金不多,几百快,我今年20岁,失业,
但是我的外婆,前几天,因为自己不小心摔伤了头,住了院,1个星期花了
4000多块钱,这时候,我母亲以无经济条件(她没有房子)希望兄弟姐妹
(6个)能一起分担,但是他们却翻出了二十年前的旧帐,他们说不会分担
我母亲现在的情况我觉得是属于特殊情况了,是不是可以告他们,以前的
字句,是不是可以视为作废???
请大家帮忙谢谢了。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你妈的兄弟姐妹不能因你妈的作出的承诺而免除这一义务。因为这是他们的法定义务。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法定的义务是不能协议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