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吸毒是如何处罚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1:34:34
1.未成年人参与吸毒,公安机关只凭线人举报就把他送进拘留所,次日下午才通知监护.
问:公安机关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能否对未成年人进行尿检,尿检结果也没有告诉当事人,就把他送进当地拘留所,次日下午通知监护人去签字告之他被拘留,公安机关这样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
2.拘留15天后未做尿检也未通知监护人就对他进行半年的强戒,
问:他只是觉得好奇,被不良少年 唆使他吸毒但未成瘾是否成为强戒对象
急!!!!!

单独的吸毒行为不构成犯罪,也不会判刑,是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轻则拘留、罚款,吸毒成瘾者会被强制戒毒两年。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公安机关的第一项做法并无不妥,因为尿检结果不会是立即可以得出的,这时将之强制管制是合法的,至于次日将之拘留也是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

至于第二项做法,就有商榷的地方。这不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里“司法保护”的法律精神。

第三十八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强制到戒毒所去戒毒

戒毒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