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一些关于婚姻法的一些东西(具体例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5:58:07
李某与王某在同一单位上班,李某在此单位属于国营编制,而王某只属于大集体,李某与王某结婚后,单位给与国营单位分房子,而大集体不予享受此待遇。单位给李某分了一套房屋,但由于米数不足,经李某申请,单位同意给李某房屋补差,但由于补差过小,无法成一套房屋,单位便与李某协商要求李某交出现有房屋,给一套比现有房屋多补差米数的房子,李某同意,但与家里人商讨,家里人希望交出李某妹妹的房屋,李某母亲并答应以后将李某母亲的房屋给与李某,李某同意,单位给与一套比交出的房屋多补差的房子。之后李某与王某有了孩子,结婚20年左右后,由于家庭矛盾,夫妻不和,又由于在此期间王某常往李某母亲家打电话骚扰,李某母亲又不愿将房屋给与李某,称只要王某在,就不愿将房屋给与李某。现李某与王某想要离婚。
问:1.若单位分房子是李某单身,还能否分得与李某和王某结婚后的米数?2.李某与王某离婚,王某是否可以分得一份房产?3.若李某与王某离婚,分房产时补差米数是否算入夫妻房产米数?(不考虑孩子因素)

现房子的房产证有了吧。
由于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会作为共同财产均分。
由于购房是在婚后发生的,财产来源不在考虑之内,谁出钱或者出小屋都一样的,所以再谈米差补数就没有什么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