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我可以分期偿还原配偶应得的钱财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4:29:24
我和配偶公有财产只有一套住房,我要孩子,就的要房子,那么配偶应得的财产我可以分期给付么?我想以在我今后每月挣得的工资中扣除我和孩子每月的生活费和配偶应付的生活费后所剩的前偿还配偶应得的房款,可以么?如果配偶不同意怎么办?

合理的话,法院会支持,
比如说有一家公司判给你,而且对方也没钱一次性买断,那么从有利于生产的角度出发,法院可能会支持你逐步偿还

可以通过协商的,协商不成的只能一次付清。如果不能一次付清,你的配偶也想要房产,并且愿意支付你一半房价,那么房子归配偶。也就是说,谁付得起一半房价,房子归谁。
你的想法不可行,法院不会支持。

可以通过协商的,协商不成的就按法院的判决来执行。

因为要照顾孩子,法院因该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