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帮忙,事关人命啊。。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2:08:32
请大家帮帮忙,事关人命啊。。谢谢。。我的家人是一名长途汽车的乘务员,2006年底在高速公路上遇到了车祸,车祸原因是我家人乘坐的汽车追尾了,与一辆油罐车相撞,整个事故的责任人是我家人所坐的那辆汽车的司机的责任,我的家人也因为这场车祸,失去了一条右腿(从胯骨往下保留了10—15公分),现在汽车的所属单位,也就是我家人做为乘务员所服务的长途汽车客运单位,由于以前我们没有与其签署劳动合同,目前他们不承认这种劳动关系,而且,他们说没有给乘务员没任何保险,我应该怎么办啊? 法律对这种交通事故是如何介定的? 此类交通事故应该有哪些赔偿? 赔偿的额度是怎么介定的? 此类事故是应该通过调解来解决好还是通过法院进行诉讼好呢?

本案应该属于工伤,但是如果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那么就直接按照交通事故侵权起诉驾驶员所在单位。

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详细计算。

如果调解不成就尽快诉讼,别超过了一年的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