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27日开具的发票到今天2007.03.26日共计几天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20:51:13
对方退票后没有税局的证明,但我这边税局要求有证明的。所以再没见到对方税局的证明后 ,我方是不能开局红字发票的。但是要超过90天怎么办呢?

恭喜恭喜,还来得及。

2006.12.27-2007.3.26一共是4(注:31-27)+31+28+26=89天

那只能重新开,之前的那张发票不能更改了,至于损失你可以跟对方商讨一下由谁来负责,怎么负责.
之前你没有跟对方沟通马?没有问问你的专管员应该如何处理马?
以后要小心啊

91天,正好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