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有关在职民警可以被处理行政拘留的相关法律适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2:29:56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系在职民警,为酒后斗殴至人轻微伤.该派出所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给予5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查阅公安机关组织法等法律没有找到相关法条.请问有没有在职民警可以执行或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相关法律适用.可否详细加以说明.
另当事人在于控告人双方在经调解,并已达成和解协议的前提下.该派出所仍以已经立案,并已下达行政拘留通知书为由,传唤当事人至派出所实施行政拘留.当事人事先并未履行处罚告知义务,并未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当事人不服已提起行政复议.交纳保证金以后暂缓拘留.
相关问题:行政复议单位为当事人所在单位法制科.相关的回避法条是否适用.
非常感谢这位朋友的热情帮助.为此案复议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在调查时我们发现,该派出所违反了治安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在搜集证据过程中,着重搜集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利的证据.将两人酒后相互斗殴定性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殴打控告人的事实并做出不利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处罚决定.另本处治安科在做出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控告人申请撤销控告的情况下,该派出所以已经立案为由不服从上级公安机关的决定,依然于当日下达拘留通知书.我们认为派出所的一些做法显失公允.其中所涉及到民族问题本人不便多讲.复议结果可能作出改变此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复议中派出所提出我科两年以上工龄民警回避的要求,我科按照八十一条之规定,另抽调有办理资格的民警办理此案)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系在职民警,为酒后斗殴至人轻微伤.该派出所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给予5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查阅公安机关组织法等法律没有找到相关法条.请问你需要找什么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清楚规定了殴打他人的处罚.在职民警可以执行或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相关法律适用你是不可能找到的,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当事人在于控告人双方在经调解,并已达成和解协议的前提下.该派出所仍以已经立案,并已下达行政拘留通知书传唤当事人至派出所实施行政拘留.是没有错误的,处罚法规定对于民事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可以调解,但这个调解必须在公安机关主持下进行.对于处罚决定已经下达,双方再私下达成和解协议是没有用的.不然法律就没严肃性了.
关于回避问题,当事人所在单位法制科的办理民警和当事人具有近亲属关系或者朋友关系或者仇人关系的,办理民警或者当事人可以提出回避要求.这个回避只对个人,不对法制科这个部门,同事关系不是回避的理由.
派出所唯一的错误做法就是未履行处罚告知义务,行政复议的结果很可能改变处罚决定.希望不是当事人拒绝签字后说是派出所未履行处罚告知义务.
下面说些你不爱听的话:
在职民警,酒后斗殴至人轻微伤.可耻.派出所不循私情秉公执法,可喜.办案民警疏忽大意不履行处罚告知,可叹.

第十五条 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四)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五)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