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处理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23:16:55
我单位集中扣缴个人所得税,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处理为,职工不扣缴,集中计算,做为一种福利,由单位应付工资负担,每月集中计算后,根据应缴额,借:应付工资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这中处理有问题吗?此种情况,最好的处理方式应怎样处理?

感觉这样有欠妥当。
这样做好像还是付工资了,还是应该按照一定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放到费用里,或者直接冲减应付福利费(内资企业)会不会好一些?
毕竟这笔钱是公司出的,不是个人出的,公司不想让员工自己承担个税,就应该在其他科目反映,而不应该又回到应付工资里了。
换成福利或费用呢?这样会不会好一点?

个人所得税是由个人承担的,单位只是代扣代缴。如果税款是单位承担的,完全可以通过增加员工工资收入而达到此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