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的帐务处理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6 06:56:49
本月应发工资额10000元,代扣个人所得税500元。
请专业人士告知:计提工资时和发放工资时及实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多谢!
假如我单位是在5月31日计提本月工资10000元,个人所得税500元,要在6月15日发放,那么在5月份的纳税申报中,是否应该将个人所得税500元要进行申报?申报后单位是否先代缴这500元?

计提工资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1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0000

发放工资并代扣人个所得税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0000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9500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500

实际交纳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500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500

补充:
个人所得税,在“实际发放”的当月代扣,然后再申报就行了。

1.提:借管理费用等计10000,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0000
2.发: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500,贷库存现金9500
3.缴: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500,贷银行存款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