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2:25:50
我父亲因单位安排,到政府参加会议(大约5点半散会),会后政府组织与会人员工作餐(大约7点就餐完毕),我父亲在就餐后步行回家,途中被摩托车撞伤(大约7点半发生事故,肇事者逃逸),被当地派出所发现后通知亲属前往救助并送往医院。请问我父亲这样的情况是否属于工伤赔偿范围?

应该算

不算的
因为 你爸爸的工作已经结束了

恐怕有点麻烦,如果是开完会就回家,在回家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就会被认定为工伤,吃过饭以后真的不好说了。
不过你们试着努力一下,请会议的组织者出个证明,再好好地和社保的同志说明肇事者逃逸等情况,不一定就不行,试一下吧。

我觉得应该算,吃工餐是因为工作才吃工餐,换句话说吃工餐也是工作,人总不能不吃饭。

是, 可问问律师

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