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不准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3:17:41
这句话什么意思吗?我们单位的股东还另开一个公司,
有时会从我们这里借现金,这是不允许的吗?
短期借款不就行吗?干吗现金管理不可以啊?

规定是规定,但是,现实总是存在的。
我们也有这样的情况,而且现金借款金额还很大呢!一般也没有做到短期借款中,都放在其他应收款里面核算了。
后来,就用转帐的方式做处理了。

虽然按照规定是不允许,但实际经营中没有人管这些事情的,再说这些关于现金、企业之间拆借资金等行为的规定都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现在基本没有什么实际效力了,最有代表性的《贷款条例》中关于企业之间不允许借贷资金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