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岁月大厦怎么这么便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9:47:10
青岛四方利群对面有个黄金岁月大厦,三十多层,目前剩下2—6层,3980起,便宜大发了;就算是已购对外发售的也很便宜,请知情者过来说说,敢不敢买。这年头天上除了掉狗屎,什么也没有,好事儿不会让俺碰上了吧?!

日前本报楼宇热线栏目刊发了“黄金岁月入住一年多不能办房产证”的报道后,该小区的部分业主再次拨打楼宇热线88762259,反映业主公共权益被开发商伟和置业侵占等问题。

  公用水房被擅自出卖

  公用水房被开发商擅自出卖。黄金岁月每一层电梯间设置的公用水房,原来是备以人工供水之用。一旦这37层之高的建筑的二次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就可以通过该水房里的相关设施进行人工制动,向每一户居民提供水源。可开发商在未经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总共30多层的公用水房进行销售,目前该销售收入100余万元下落不明。对此,开发商伟和置业给业主的答复是“公用水房不是水房,是仓库。伟和置业有产权,可以卖”。

  去年,首批业主刚入住后的一段时间,二次供水系统曾多次出现故障,去年8月,物业公司就启用过公用水房。当时物业公司还在每一层的水房门口外墙上贴了通知,告诉业主手工制动供水的具体时间,分早、中、晚三个时段,让业主按时到该水房取水,业主质疑,怎么现在该水房却变成仓库了。而且去年11月开发商就将公用水房就出售了,而直到现在也未给该房的买受人开具正规发票,也没有与其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

  屋面使用权竟归物业

  另外,黄金岁月楼内一层电梯大厅墙面上的四处电视广告收入去向不明。业主查阅当初签定的购房合同发现,在合同的第17条“双方约定事项”中,对购房者有益的条款,全被开发商伟和置业在合同签定之前就做了不公平圈定——该条款中“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待填的空栏处,全被开发商事先就用兰色文字章加盖了“归物业公司”字样。

  据业主回忆,购房时开发商给出的购房合同,几乎全部都被开发商按有利于他们的说法做了圈定;而不利于他们的条款则被事先勾销。如:第十三条,楼宇“出卖人违约责任”中,有关出卖人对买受人的违约赔偿方式和处理方式,都被开发商做了这种事先圈定或勾销。

  业主认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商品房公用面积处置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其出租或销售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公共区域广告收入和商业经营收入均应归全体业主所有。

我觉得是因为黄金岁月朝向不太好的原因吧,没有正南正北的房形,再就是附近比较嘈杂。不过价钱确实很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