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试用期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0:51:02
我今年3月30号找到现在的这份工作,
1)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是试用期3个月(4、5、6月),我现在找到了新的工作,我可以随时提出辞职么?
2)我们的工资是每月的10发,相当于每个月压10天的工资暂不发放,我如果工作到6月30号辞职,我可以领到完整的三个月的工资么?
3)我来公司的时候把毕业证压在了公司,请问这样的方式合法么?
4)试用期当中公司规定的试用期当中,请假一天扣本月工资的10%、请假两天扣本月工资的20%,而且不分病假、事假, 这样的条款合法么?
请给出法律条文好么

1、可以的。因为我国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及用人单位都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2、可以。因为你已经实干了一个月的工作,就应该获取你的劳动所得。
3、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扣取抵押金,抵押物。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你应该立即要求拿回你的毕业证。就说要去考试报名什么的,先将毕业证骗出来再说。
4、这种条款是不合法的。扣员工工资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这里可直接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1.asp?id=255

1、可以;
2、能;
3、违法;
4、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