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给不给补偿金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23:51:20
企业面临改制,曾经让我们签过一个改制是留用还是离职的表。签字按手印,据说上交国资委,入个人档案,那时候签留用的,现在要走人,补偿金给不给呢?那样的表格有什么法律效力吗?
现在听说是当时签留用的现在要走人,补偿金是不给的。是不是违反一些规定呢?
改制中涉及职工利益的事情能向企业以外的什么部门咨询或投诉呢?

按劳动法一定得给。按工龄计算每工作一年给于一个月的工资,但累计不得超过12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去劳动局的话肯定能保障职工的利益。

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放心,肯定

顶啊
,维护员工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