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这样做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4:35:04
我的朋友因为使用了别的公司名称,被工商局查处。在我朋友的经营场所,我注册了个体的,但是工商局说不给批,原因是那个地址有另一家公司在经营,必须等处理完了才能批我的个体。请问工商局这样做有依据吗?如果是他们做错了,如何投诉呢?

有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冒用公司名义进行经营的,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同一地址,你的事情没有处理完毕,肯定不能办理营业执照,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没有依据的,你可以打市长电话投诉或者12315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