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入帐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0:26:11
在此想请教一个问题,房地产企业购入土地一块为作开发用,准备一年后再开发(因政府原因才推后的).现入帐时如果做无形资产的话,必要进行摊销,那到时无形资产帐面价不是少了吗?计入开发成本的不是了少了吗?这要怎么处理?能不能一开始就先计入开发成本科目中呢?
对不起,是我没讲清楚.当时公司成立就是以买的那块土地价值作为实收资本的.公司刚成立还处于开办阶段,工程项目也正在政府审批阶段,可能要过几个月才能开工,那我是不是能这样,先做
借: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
然后紧接着再做一笔分录借:开发成本
贷:无形资产
这样可以吗?还是一定要等到项目启动(也就是拿到开工许可证)才可以转?

房地产企业购入土地是建房产用,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而应该记入房产成本,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等建设完毕,再结转就可以了.

对不起,是我没讲清楚.当时公司成立就是以买的那块土地价值作为实收资本的.公司刚成立还处于开办阶段,工程项目也正在政府审批阶段,可能要过几个月才能开工,那我是不是能这样,先做
借: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
然后紧接着再做一笔分录借:开发成本
贷:无形资产
这样可以吗?还是一定要等到项目启动(也就是拿到开工许可证)才可以转?
马上结转是可以的.
因为若不结转,无形资产就要进行摊销,会使得开发成本不准确.

既然购买土地的目的不是自己使用,而是以后开发,那么这类土地并不符合无形资产的认定标准,应该从购入开始就计入开发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