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我应该如何处理违约金的事情。谢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21:48:43
请了解下一下情况,帮忙分析一下。万分感谢。我在07年2月8号承租了中介公司的房子。原本说过要住7个月,也就是到07年的9月8号。第一次中介公司叫我缴纳了4个月的,也就是07年2月8号至07年6月7号。我缴纳了。等到了6月7号,我要重新交房租了,因为我之前就已经说只住7个月,所以我只想缴纳3个月的。但是当时中介公司说:如果我想继续住下去,必须要签一年的合同。当时我就说我只住三个月。我只签三个月的合同。但是他们说,那你今天马上搬家。如果不签一年是不可以的。而且在这一年期间内,我不想住,只要提前30天和他们说不住的情况,我是没有任何违约的。当时我就只好签订了一年的合同。。但是下个月的这个时候,我就到期了,我今天和他们说不住,但是现在他们说我当时签了一年合同。我属于违约,要额外补偿中介公司2个月房租费用。我觉得很费解啊。当时都说好了的,现在又这样,这明摆着是欺瞒消费者。更让我接受不了的是,这个月我已经缴纳了房租,但他们告诉我,在这个月一旦有其他人看上我住的房子,我必须给人家腾房。。而且我承租中介公司房子到现在还没看到他们出示的(房产证明),代为办理租赁房屋的,须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这都没有。而且合同看上去很不正规。我想问问,我应该如何处理。谢谢了!

到处可能你考虑的不周全或者是被中介忽悠了

现在的关键就是你们合同上面怎么写的,如果合同对你不利,那你就很被动了

仔细研究下合同,然后去咨询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