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能被认定是故意伤害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01:33:54
因宅基地的纠纷对方有十几个人,在有纠纷的院内打人(当时的院子我家已经使用近十年),当时我家就我和父母3个人,我情急之下在家拿出菜刀,不过我并没有砍人,只是拿着菜刀站在那,他们从我手里抢菜刀时,手腕划伤,并鉴定成轻伤害.
请问各位好心人,象我这种情况是否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我该怎么办?
谢谢大家了

对五楼的解释不敢苟同.
小弟略加陈述:
如你所说,你的情况肯定构成不了故意伤害罪.
判定一个罪名成立是需要四个方面的要件.即主体要件,客体要件,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
你的情况在主观方面上并不具备故意伤害罪的成立条件.首先,就现场情况来说,"对方有十几个人,在有纠纷的院内打人……当时我家就我和父母3个人".从中可以看出,对方动手在先,且形势危急.如再不采取相应措施,可能导致自己及家人受害。同时,对方具有故意伤害的先行条件,人多势众,并且在实施殴打他人的行为,如造成一定伤害肯定构成故意伤害罪。而如你所说你是"拿着菜刀站在那",而并没有下一步继续的行动.你的行为应当被理解为一种威慑或者说是自卫。
至于对方来抢刀,你将对方手划伤。你完全可以通过你的律师向法官表明这是你的防卫行为。在现场势力对比如此悬殊的情况下,这是一目了然的。最多可能被算做是防卫过当。
简而言之:就是对方伤人在先,在情急之下的防卫行为。其实,由对方来抢刀这一行为,都可以推测出现场当时的状况。很明显处于上风的人才会有如此大胆的举动。
希望你好运!

这个情况对你很不利,因为你拿出菜刀在主观上就是一种故意,因为在没有正当防卫必要的情况下你拿出菜刀表明你有故意伤人的主观意思表示。对方完全可以以此为由说是你要砍人。除非有人能证明当是你真的没有砍而只是受害者自己来抢菜刀是双方有争夺而导致其受伤,否则你就从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两方面构成了故意伤害。

从你说的情况来看,你属于正当防卫.具体问题可以请律师介入帮助

有时候有些事情是没有办法说清楚的,除非你有确切的证据能够证明自己所说的属实!

这要看你怎么打官司了

要请好律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