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方案公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2 16:01:59
2003年6月25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有关规定,以《使用土地批复》第0131号批准征用铁西区平西乡勤业村集体土地7.2094公顷。现将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

四平市有权利批这么多建设用地???
2007年又批了30000公顷土地这些都合理吗?

[2006] 26号

  2006年11月29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以《使用土地批复》第0662号批准征收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海丰村集体土地1.7368公顷。现将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四平市西苑中学教学楼。

   二、征收土地位置

   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海丰村范围内。

  三、被征地村(社)及面积

   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海丰村集体土地1.7368公顷,其中耕地1.3330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名称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费(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万元/公顷)

  菜 田
  0.3287
  19.5450万元/公顷
  29.3175万元/公顷

  温 室
  0.0749
  72.0000万元/公顷
  108.0000万元/公顷

  大 棚
  0.9294
  54.0000万元/公顷
  81.0000万元/公顷

  畜禽饲养地
  0.0356
  3.9000万元/公顷

  建设用地
  0.3682
  3.9000万元/公顷

  合 计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156.5869万元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实行社有乡管。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直接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用地单位不负责人员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