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2年的收条法院为啥还受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8:54:29

是不是根据你所知认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法院就裁定不予受理了?这个认识是不正确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即使是超过诉讼时效的诉讼请求(不仅仅指债务纠纷),只要符合第108条的起诉条件,法院都应当受理,但是在庭审过程中,经审查超过诉讼时效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经过庭审的原因主要是审查看有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如果出现中止,将顺延时效;如果出现中断,将重新计算时效。至于什么是中止什么是中断,这个你就记住一句话,中止都是客观原因发生的,中断都是主观原因发生的。
如果欠条真的超过两年,没有中止中断的情形,法院受理就受理呗,你怕啥?反正对方要败诉的,诉讼费又不是你承担!

法院是不是受理,这是法院按民事诉讼法程序进行的,至于是不是判决胜诉,法院会根据证据情况来审理。立案时不做实体审理,在审理期间才会审理实体问题,包括时效。

过诉讼期限的,应该说法院判处不能胜诉.
但是法律规定:必须受理,经过法院的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就受理.但是有一个前提--起诉人没有主张诉讼期限的条件或基于道德方面而不主张诉讼时效的,法院就会判处--受理并胜诉.

1.只要有证据的话,任何当事人向法院的起诉,法院都应当受理;
2.关于是否能够胜诉,那是业务庭的事情,跟立案没有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