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遗嘱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8:28:53
我爸今年77岁了(头脑清醒,饮食起居正常),他口头对我讲述了立遗嘱的内容.他不会写遗嘱格式.就叫我写了一个草稿(按他的意思写的内容).他拿到草稿自己抄了三份(每个儿子执一份).遗嘱有立遗嘱人的签名,年月日.有些人看了,说没有见证人不合法.
请问这是真的不合法吗?
是他亲笔书写、签名和注明时间(他文化水平(高小)相当现在初中水平)

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你父亲虽然是照着你写的遗嘱的格式写的,但是,他是自己书写并签名的,属于自书遗嘱。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自书遗嘱的唯一要求就是亲笔书写、签名和注明时间。只有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需要见证人。公证遗嘱中公证处就是见证。

  这几类遗嘱中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同时存在不同遗嘱形式的时候,公证遗嘱为首先依据的遗嘱。

  除公证遗嘱之外的其他形式的遗嘱,以最后一个时间订立的为准。

  假设你父亲自书遗嘱之前或之后又偷偷做了一个公证遗嘱,以公证遗嘱为准。

  假设你父亲自书遗嘱之后,又订立了其他形式合法遗嘱,以后一份遗嘱为准。

  也就是说你现在手上的自书遗嘱是合法的,但是,不代表最终有效,直到你父亲去世之前,你父亲随时有权改变遗嘱。又或者在这份自书遗嘱之前之后存在一个公证遗嘱,那么你的遗嘱仍然不是最终有效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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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继承法
  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msf/200311/20031110210021.htm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只要是他写的就有效.

遗嘱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