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专家进...急!!!!!!!急!!急啊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23:55:34
如果不知道该车是偷来的,
第一次买了1辆自己用.
被偷了后续有买了2辆.
也都被偷了.
而现在那个偷车的人员被抓住了.
然后找到了他说他买的车.
那么他这个会怎么判罚
公安说是销赃.
这个是不是已经构成了销赃的罪名

放心,只要你不知情,一点事情都没有。
下面是最高法院的回答,具有法律效力,你看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知情的买主买得的赃物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

广东省、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我院先后接到广东省、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来文,询问关于不知情的买主买得的赃物应如何处理的问题,经与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供参考。
按个人所有财产被盗窃,失主和不知情的买主,都有向盗窃犯要求赔偿所受损失的权利。在盗窃犯下落不明或无力赔偿损失的时候,双方中就必有一方要受损失。失主和不知情的买主一般的都无过错,把赃物从不知情的买主手中追还失主,也无非是保护失主的所有权。在法律尚无规定以前,我们的意见是:除不知情的买主买得的赃物如果是公共财产应另行研究外。失主和不知情的买主间的问题可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不知情的买主买得的赃物,如果是从市场、商店等合法买得的,应认为已取得所有权。但如果失主愿支付价金要回原物时,应当准许。
二、不知情的买主买得的赃物,如果不是从市场、商店等合法买得的,不能取得所有权。其所受损失,可以斟酌具体情况由失主和不知情的买主分担。
三、如上所述,个人所有财产被盗窃,失主和不知情的买主都无过错,而且双方中必有一方要受损失,因之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应尽量采用调解方法解决。酌由失主和不知情的买主双方分担损失。
四、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来文所举李流传盗窃单车(即自行车)案内所缴获的赃物,其中易国新所买的1辆单车,有税票和发货票等必要手续,亦未发现有买便宜的情形,而且时间已达5年之久,失主下落不明,这案如尚未处理,不如即将单车发还易国新较为适合。同案内其余11辆单车,如尚未处理,也可以按这个原则斟酌处理。

主观上不知道是脏物不构成犯罪
但司法系统要看具体的情节来综合判断你是否主观明知是脏物,比如车的价格是否明显低于市场价,是否在不正当交易场所交易、或者小偷明示或者暗示过你是脏物。

还要看是什么车,如此频繁的买,丢了一辆又买……

自行车吧

那么:

1:你在哪里买的,如果是犄角旮旯,很僻静的地方,那么,你就不能证明你主观上不知道该车是赃车才买的。

2: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