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条的提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5:09:12
X先生有一张收条。写着“今收到X先生壹万元整(10000),收款人签名XXX,日期”

这样的收条(没有具体写明付款人X先生的真实姓名,只是以“X先生”作为指代),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就是说X先生去法院是否能向收款人拿回他的钱
收条中也没有具体款项的说明,用途,来源什么的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理,你得证明X先生是持有收条的当事人。

收条是有法律上的理由予以接收的人接收财物后,给送交人出具的书面凭据。一个完整的欠条应当包括四个要件:欠债主体、被欠主体、所欠内容以及归还时间,当然还包括签名及时间等内容;收条则应包括五个要件:交纳人、收取人、交付理由、交付内容以及交付时间。

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0207/12/66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