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电瓶车撞造成股骨骨颈骨折(事后向交警大队报案),现在若向法院提出上诉,请问受害者可争取怎样的权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0:47:12
事故发生在村道,我母亲已近60岁,骑三轮车与电瓶车相撞,没有立即报案,对方将我母亲送至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后来为了使我母亲得到更好的治疗,转院骨伤科专科医院进行了钢内固定手术;双方曾到交警大队协商,因为是事后报案,责任很难认定,没达成和解.
请问现在向法院提出上诉,我方可争取怎样的权利?还有,因骨颈骨折极易坏死,法院一般会作出怎样的处理?
万分感谢!!!
我母亲骑的是脚踏的普通三轮车,事故发生时没有目击人
1.我母亲现在是手术后近4个月,还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
2.什么时候提出上诉合适?
3.具体怎样上诉?

首先对此事的发生表示同情。
1.此类事故一般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双方的责任。
2.如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同样是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调解或判决。
3.如交警无法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则须由起诉一方提出相关证据,如目击证人之类。
4.骨颈骨折极易坏死不会影响法院的任何判决。如担心后续的治理费用,可在费用产生后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

首先你母亲驾驶的是三轮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不沾光 法规偏向非机动车
另外你母亲的三轮车排量超过50的话属于机动车 没有驾驶执照属于违法
我母亲也发生过跟你基本相似的事故,事故科会推到法院
请律师吧 最好的结果是各负一半责任 估计搞个三七开的责任就不错了 对方三 你母亲七
也就是说你母亲因事故的所有费用加上对方的费用 双方按比例掏腰。
电动自行车太害人了 应该早点出台相关政策 简直就是马路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