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分析一下一个有关继承权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8 04:22:35
爷爷奶奶属老干部,95年福利分房一处,那时候爷爷已经病逝,奶奶健在,奶奶平时没有积蓄,购房款是我父母筹备共计3万元,装修费用6千元,同时征求唯一的姑姑的意见,她说没有钱交房款,所以不要这房子,(房屋产权属于我死去的爷爷)此后没有两年姑姑离异,有时搬来和奶奶一起住,有时在单位宿舍居住,同时奶奶已经请有保姆,父母周末照顾,过年节都接到我父母家一起度过,2006年奶奶病逝,姑姑以离异为由没有地方居住一直住在奶奶所居住的房子里,奶奶从1999-2006年之间的工资都有姑姑所保管,丧葬费用也由姑姑领取,父母为奶奶所垫付的医疗费用共计2万元也由单位包销后姑姑领取,但丧葬所花费用和墓地所花费用共计3.5万由我父母所负担,2006年至今姑姑以离异无房居住为由一直居住在奶奶居住的房屋里,并接未复婚的姑夫和她的女儿一起居住,请个位懂得继承法的朋友分析一下,应该如何分配奶奶所留下的遗产,既能保留亲情也不让父母损失太多!
无遗嘱,以前所付房屋款和装修款及其丧葬费用,如何分配?

如果有遗嘱且经过公证的话,效力就比较高了,一般要按照遗嘱来进行继承。但是如果继承人有恶意行为的话,比如说不履行赡养义务或者为了继承遗产故意造成被继承人死亡的话,继承人就丧失了继承资格。
如果没有留下遗嘱的话,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配偶、父母、子女都有继承权,而且继承权的份额是一样的。
如果没有遗嘱,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继承或相互协商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子女以及配偶。
至于以前的装修费用应该是谁拿了房子和协商处理
丧葬费用子女共同承担,老人去世后的财产属于遗产,按法律规定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