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问题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8:02:38
我们结婚的房子是他父母一次性付款买的,在我们登记结婚之前他们赶着把房产证办了,写的是我老公的名字。话说白了这房子跟我一点关系没有,要是哪天离婚了,他说这是婚前财产,我一分钱也得不到。我老公知道我为这事心情不快,他说等我有了儿子就写上他的名字。退一万步说我哪天要得罪了婆婆,连儿子也不给我,把我赶出家门,我找谁去?这种事情我也不是没见过,媳妇生了女儿,婆婆就百般刁难,天天挑唆小两口关系,最后把媳妇逼走了,还不让女孩见她妈。我担心这种事发生,所以想怎么才能使房子成为共同财产,这样以后也有个保障。

要成为共同财产也很方便,到房管局办理加名手续,把你的名字加上去就行了。但这样做要缴纳房产交易全额税收的1/2,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没办法!
当然赠与也可以。先公证,然后过户,缴纳房价3%契税的一半。

楼上的回答是错的.那是以前的条款.新的婚姻法不是这样规定的.

这是属于婚前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七年后全部财产都是你们共同拥有的!不用担心。

这个似乎没有办法了,除非你先把房子卖给别人,再由别人转卖回给你们夫妻两

是的,现在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了,所以很多人都在结婚前去公正了,如果你对你和你老公的感情都没有信心的话,为什么要结婚呢?如果有信心为什么要担心谁的谁的呢,呵呵,往好了想啊,当时买房子的时候你有要求写两个人的名字吗?如果要求了为什么没有写啊,结婚前他们家人不是怕你吗,那时候你就该提出来,没有你的名字就不结婚,那就好了,现在麻烦啊,他要是不愿意你也没有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