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收据可以作为报销凭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7:35:52
1。银行代收气费的专用收据。(下面有注明需要发票可持收据到燃气服务中心换取)。
2。移动公司的缴费收据,要发票的话要等到月底才能打出来。
问题:我一直用这两种收据作为原始凭证做账行吗?一直不用发票就不会多报,请问这样合法吗?

可以作报销凭证,但公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不合法的,年底所得税汇算的时候,税务人员会要你调整这部分的。
银行代收气费的专用收据,去换正式发票。
话费到月底再去打可以正式报销的发票。

建议去燃气发票,因为燃气发票应该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的,如果不换的话会损失这部分税金的。
话费也要用话费发票入账,避免多充多报。
如果没有发票的话,年底汇算清缴会将这些收据金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增加,多交所得税。

你要想真的进费用,我建议你去换发票.
免得所得税汇算时调整.
税务稽查发现也不允许.

最好取得正式发票。免得惹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