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有企业可以随便扣员工工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8:52:50
我是在一家民营的公司里上班,因现在公司业绩不是很好,每次发工资的时候就拖欠,总不准时,而且发的前几天都没有什么预兆的扣我们的工资,要我们按照公司销售填什么考核表,公司财务提供财务数据,提供给我们的数据每次都基本达标了,而考核表一交上去,公司又按别的考核方式来再次考核,而考核内容与我们根本挂不上钩的,每次一扣就是好几百,我们的劳动合同08年1月签的,就要我们签了一个名,其它的待遇啊、福利啊、加班啊什么都没有填,直到现在还没有发下来,请问公司这样做我们可以起诉他吗?我前几天在新闻上看到,东莞一家公司的员工将公司告上法庭,讨回加班费,而且可以讨回2年内的,我现在的这家公司08年以前都要求我星期六义务加班一天,没有加班费,而且公司晚上也经常加班,都没有加班费的,请问我们也可以讨回来吗?

(1)根据你的描述,可以断定你们公司存在很多违法的行为,你们很有必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2)劳动合同本来是要双方协商的并且要一式两份,员工和公司各存一份的,现在公司没有给你合同并且没有在你签订之前写明合同条款,这个合同是无效的里面的条款也无效。
(3)公司的工资发放应该在合同中注明,工资标准、发放方式、发放时间、加班费的计算方式等都是合同必备条款,并且发放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不是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员工加班的计算如下:周一到周五晚上是1.5倍,周六日是双倍,法定节假日是3倍。
(4)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企业有考核制度和工资制度,并且工资和考核挂钩,必须要在考核制度中明确体现,并且要告知员工。你们公司现在到了发工资的时候弄什么考核表就是典型的拖欠和克扣工资,当然是违法的。
(5)你们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只有对仲裁结果不服才能上诉到法院。现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仲裁的时限是一年,以前的合同法是60天,按照条文规定你们应该能找回1年的工资加班费外带公司应给的补偿,具体补偿金额有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计算,各地都不会一样,不过对于你们公司这种情况,你应该联合公司其他人员一起,这样属于集体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解决的快而且争取回来的利益也多。
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留言给我。

企业当然不可以随便扣员工工资的,不过如果企业有相关的考核制度,那就另当别论了.

至于星期六义务加班,没有加班费,而且公司晚上也经常加班,都没有加班费的,这个可以将公司告上法庭,讨回加班费.

现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对劳动者的保护大大加强,你只要能证明你们加过班,比如:有加班记录或同事的证言等。一般都会得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支持。

如果公司确实侵害了你的权利,建议你可以收集相应证据,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