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的创业利益受到侵害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23:28:28
我是林业局的下岗职工,2005年我和爱人(也是下岗职工)贷款买了门面房子开始创业,加工生产实木门,生意日渐红火,2008年初为了扩大规模,有贷款10多万元购买了大量原材料,添置了设备。夏天林业局棚户区建设在我木匠坊跟前盖上了楼,我的房子在拆迁范围,按照规定,我的房屋也就补偿8万元(房照是企业内部房照,没注明是门市房,也没注明是住房,只写:原车队客运站。我当时3万元买的),但是我没有了厂房,原材料和设备也没地方搁置(需200多平米地方 )我的生意也中断了。一家四口没有了生活来源。现在,类似于在我这样的地段要花14万元买个房屋。我有没有权利要20万元补偿费和停工停业补偿金?或者是我有权利不让拆吗?问题是:给不够我买房的钱,急眼了我会杀人的!

先到劳动局申请仲裁,如果不满意就上法院起诉,下岗职工和任何人 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 ,不要由于自己是下岗职工就觉得有优势啊,现在是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国家队下岗职工有一定的优惠政策 但是在法律面前是没有优惠的啊,按照你的说法,你应该上诉,应为都是你卖的了,哪还有什么可说呢。放心找回你的损失吧 ,我支持你 但是杀人我不支持的啊 一切都有个过程 你好好把握就是了

起诉

去法院上诉

兔子急了还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