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维护我的劳动法权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8:15:29
我是鞍山一家以J开头的大型超市的员工。

2008.11.24日在招聘会上看到J超市招聘考勤监督员后,经面试后成功入职。在面试时说的条件是:月薪850,然后给交5险1金(共扣费金额为199.12元),试用期为2个月(虽然试用期是2个月,但是在试用期期间单位就说要给交保险,而且是必须交,不交的话就不能用我),但是没有签过合同(临时合同和正式的合同都没有签,但是别的员工进到单位就签了临时合同),现在眼看着过年了,我的这个岗位也即将被撤掉(我来之前以及之后这两个月,从来没有人通知过我,这个岗位我们只需要做2个月,之后会调岗),而我也面临着被调到收银部去(我的这个岗位编制应该在人事部,但是人事部编制已满,所以编制落在了收银部),而我又不想去收银,所以我只能不干了。现在有以下几个问题:

1.我没有合同,是不是就不能够交保险?

2.没交上保险,之前扣的我的保险(每月扣199.12元)是不是应该还给我?并且应该把J超市应该替我交的那一部分保险钱也给我?

3.没跟我签定合同,J超市是否属于违法?

4.因为之前没有人告知我此岗位只是临时的,我因为要调岗所以选择离开,到底是谁的错?如果是超市的错,我应该用什么方法维权?
我自己本身并无任何保险,24岁,个人觉得交保险早了点。

根据您的情况;回答:
1-是。
2-对,您可以自己去交。
3-是违法的。
4-双方无错误,叫协商不成功。

持你在请超市工作的卡和工资领用手续去当地劳动监督部门投诉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