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怎么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22:02:06
大家好!我想求助大家一下。春节和元旦的加班费,应该怎么样算的!如果没有这样算的话,应该怎么样去解决!国家有没有这方面的文件或法律?还有关于08年颁布的中国劳动合同法,有实际法律效果么?如果有的话,公司没有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我们应该怎么解决呢?

拿回工资,丢掉工作

《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元旦是法定假日,是1月1日放假,春节期间法定假日是除夕至初二三天,如上所述,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假日加班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现实过程中,有很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员工加班工资。员工可以向单位主张权益,但往往如果员工追讨,会遭到被辞退的风险。现在是金融危机阶段,劳动者的就业很困难。具体改如何做,你自己好好考虑吧。
另外,谈一下我个人的看法。我一直觉得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都要怀有一颗感恩的心。对于劳动者来说,虽然用人单位不按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等,但毕竟为我提供了一个工作岗位,为我个人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平台。而对于有人单位来说,劳动者为我创造了财富。互相怀有感恩之心,得饶人处且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