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星的最新定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4:47:48
国际行星大会对行星的最新定义共有3条,前2条好理解,第3条是:“已经清空了其轨道附近的区域。”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是说它有足够大的引力,可以把它周围的物体吸引进来吗?

第3条:“已经清空了其轨道附近的区域。”

海王星与冥王星的轨道是相交的,所以冥王星并没有“已经清空了其轨道附近的区域。”也就是说冥王星不符合行星的定义,不是楼主说的那个意思

同意楼上的说法,现在我们少了一颗行星咯

新定义:草案打破“大行星”观念

天文学家、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研究员李竞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自从人类定义了太阳系存在“九大行星”的概念后,科学家们又陆续发现了一些天体,它们的大小有的与冥王星类似,有的甚至比冥王星还大,如果冥王星算是“第九大行星”,它们是否该算“第十大行星”、“第十一大行星”呢?如果继续发现了类似的天体,那么这个概念岂不是要不断被重新定义?

于是,科学家们提出了更改“大行星”定义的说法。“过去我们都讲太阳系九大行星,未来这个‘大’字应该被去掉。”李竞解释说,由于人们不断发现新星,它们不如前8个行星大,却跟冥王星相当,还能否被称作“大行星”一直争论颇多,而正是这个“大”字束缚了人们的观念。因此,李竞认为,有关行星定义的决议草案一旦通过,可以说是“天文学上的巨大进步”,是“人类认识太阳系的新的里程碑”。

“现在重新定义了‘行星’,不再使用‘大行星’的概念,这样行星的数量也就从9颗增加到了12颗。”

新的行星定义包括两点:一是行星必须是围绕恒星运转的天体;二是行星的质量必须足够大,它自身的重力必须和表面力平衡使其形状呈圆球。一般来说,行星的直径必须在800公里以上,质量必须在50亿亿吨以上。

太阳系天体分三类

昨晚与会代表、北京天文馆馆长朱进通过电话介绍,超过80%的代表投票同意更改最后草案,就行星和太阳系中的其他天体定义达成共识。

最终决议把行星和太阳系中的其他天体定义为三类,即行星、矮行星和“太阳系小天体”。原九大行星除冥王星外的水星、金星、地球、火星、木星、土星、天王星和海王星八个行星依然被称为“行星”;在20世纪之后陆续发现的冥王星、谷神星、齐娜星被称为“矮行星”。

冥王星是不是大行星,几十年来天文学界一直存有争论,由于冥王星比地球甚至比最小的太阳系行星———水星都小很多,且旋转轨道为不规则的鸭蛋形“过山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