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中我理论,主我客我理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3:48:40

镜中我理论

最早提出自我概念的社会科学家是哈佛的心理学家詹姆斯(William James)。他认识到,人类有将自己看作客体,进而发展自我感觉和关于自身态度的能力。他发展了一套“自我”的类型学,将自我分成物质自我、社会自我、精神自我。其中,社会自我指由于与他人的交往而形成的关于自我的感觉。“社会自我”成为后来的互动论者理论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

库利(Charles Horton Cooley)修正了自我的概念,他的主要突破是:将自我看成是个体在其社会环境中,将自身和他物一起视为客体的过程。其次,他认识到自我源于同他人的交往。

库利提出,个体是在与他人的互动中,体味他人的姿态意味,并从他人的观点中看到自身。他们想象着他人如何评价自己——从中获得自我的形象、自我的感觉、自我的态度。他人的姿态就如同一面镜子,从中可以看到并衡量自己。这正如他们在社会环境中看待并衡量其他事物一样。

如同个人可以象征性的符号化环境一样,个人也可以象征性地将自己视为客体,在他人行为这面镜子中,看到自我的形象和感觉。自我是以群体为背景的,是在互动中产生的。但是,群体作为参照之境,他们的重要性却有所不同,一些群体的重要性高于另一些,这些对于形成自我感知和自我态度最为重要的群体通常是,那些存在私人关系和密切关系的小群体。

库利关于自我来源于互动、自我以群体为背景的观点,后来被米德所采纳和发展。

主我客我理论

美国学者米德在研究人的自我意识与内省活动之际,对人内传播的社会性和互动机制进行了考察。他发现,自我意识对人的行为决策具有重要影响,而自我可以分解为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作为意志和行为主体的“主我”,它通过个人对事物的行为和反应具体表现出来;另一方面是作为他人的社会评价和社会期待之代表的“客我”,它是自我意识的社会关系的体现。人的思维、内省活动就是一个“主我”和“客我”之间双向互动的传播过程,互动的介质是信息,用米德的话来说即“有意义的象征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