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手房公证及产权问题,拜托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9:08:40
上周在北京通州通过中介定了一套二手房,与中介、房主签订了三方协议,缴纳了2万元定金,房主说急等用钱,要求9月30日前付全款。由于房子到08年1月就满5年,为了避税,中介提出先把合同公证,到房子五年期满后办理过户手续,房主也愿意配合公证,并愿意公证后把房本交给我们保管。事情大概经过就是这样,由于事情不是我经办的,事后我有一些担心,觉得其中有一些风险,不知道能否控制。
1、房款是先交给中介,但中介并没有入围北京有资格办理资金监管的中介名单,也就是说资金不能通过银行第三方进行监管,可能存在中间资金占用,甚至卷款的问题。由于我查看了北京建委的规定,要求二手房资金必须进监管帐户,但中介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按照规定强制执行是吗?如果这样我们的放款如何保证安全?
2、合同先公证,再过户会不会也存在风险?因为虽然公证证明了合同的合法有效,但毕竟在房子过户期间的产权证还是原房主的名字,虽然房本在我们这,但房主仍然可能一房二卖,只要在房交所挂失就可以了,虽然中间有一个公示期,,如何规避房主一房二卖的风险呢?
3、如何查明这个房子的产权没有问题,比如说像房子没有被法院查封,没有官司什么的。否则如果我们已经付完房款了,会不会也由于法律问题不能够获得产权阿?这种风险如何控制呢
第一:委托公证会不会存在撤销委托的情况;如果他一房二卖,到时又说他撤销了公证的,我们还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我想他已经把房产证给我们,即使他一房二卖,也得去房交所挂失,可是挂失之后还有一个公告期,只要我们密切关注房交所是否有公告,就可避免这方面的风险是吗?

您好
我在这给你提供几个意见
第一 就是你说得公证问题 公证分为委托公证和继承公证 你签得肯定是委托公证 房子公证给你 你就有权力去自行过户 但是不能过户到公证人身上
在这方面您不用担心 没有任何风险 房主更不可能一房二卖
第二 就是你说得资金监管得问题 因为走资金监管现在放款特别慢 所以一般得中介肯定不会让你选择资金监管 这不是为了中介 也是为了你们 你可能是第一次买房 好多地方有些顾虑这是很正常得 不走资金监管一点问题也没有
对了 顺便问你一下 你在通州买得哪得房子呀 我也在通州住

最好马上去办理过户,房屋交易以产权登记为准,合同公证不能保证你能获得产权,房主在一房二卖后,公证的合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即使去告房主,也只能讨回房款而不能获得产权。

中介的话开的都开的有收据的那样的话是没有问题的,不用担心,我就是做中介的,避了这个税的话,就可以剩很多的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