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劳动合同,如何反映?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0:14:36
我是河北涉县变电站的一名职工.现在的工作时间有些压的人喘不过气来.
单位的十几个变电站,有三个人的有四个人的站,四个人的变电站是上一天休息一天, 三个人的站是上两天休息一天.变电站是要求一天24小时在岗.没有任何的周末,假期.一般平均每天12小时到16小时的工作日.而且还没有任何的加班工资. 前几天看劳动法才发现,这严重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给单位领导反映,领导说单位缺人也没办法.在电力系统的都知道, 谁也不愿意在变电呆着,有关系的都调出去了.而供电或其他部门的没犯错误谁也不愿意来,导致人员越来越少.
现在这样上班,搞的每个人都很憔悴.假如家里有什么事,需要请假,那等你回来了,就得连续上好多天班来还班.在变电站上班根本不存在请假不请假. 在给单位领导反映无果后,我应该再向哪反映呢?

劳动法规规定:
1. 劳动者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2.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按照劳动者工资标准的150%(工作日加班),200%(休息日加班),300%(节日加班)的比例计发加班工资。

你所在单位违反了上述规定,可以通过拨打当地的社会保障电话12333进行举报,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责令单位改正,补发加班工资。